肇建协〔2024〕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对工程类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保持与属地工程招投标相关政策一致性,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加强工程类项目采购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机采〔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详情请查看通知。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4月19日
转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加强工程类项目采购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