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建协〔2026〕3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相关电子证照校验规则,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部分业务事项的通知》(粤建质〔2026〕57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6年3月31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部分业务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