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肇庆市建筑业协会分会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

 

建协〔2026〕46

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85号),经协会研究,现将肇庆市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装配式建筑分会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称谓调整如下:

一、原分会“工作委员会”调整为“委员会”。

二、原分会负责人的称谓按要求统一调整,即“会长”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会长”调整为“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协会及分会对外行文、组织活动、会员服务等一律使用新称谓。协会网站、公众号等有关分会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信息同步更新。

特此通知。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6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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