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9月1日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