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和省市政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广东省市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广东省市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2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选的企业和个人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市建筑业协会,由协会审核并择优推荐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10月31日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
各有关单位: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和省市政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广东省市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关于开展“广东省市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2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选的企业和个人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市建筑业协会,由协会审核并择优推荐报送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10月31日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