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建协〔2025〕4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10月14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pdf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