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建协〔202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特制定《肇庆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并经协会六届三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肇庆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肇建协〔2023〕56号)同时废止。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6年2月2日
关于印发《肇庆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